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(校学字〔2023〕15号)
各院系部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,展示严爱相济、润己泽人的精神风貌,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努力培养德法兼修、文武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,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“2023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我校推荐参加“2023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时间
即日起至8月30日
二、推荐名额
各院系部择优推荐1名
三、评选范围
在岗专职辅导员,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已获得往届全国或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(含提名奖)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推选。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政治信念坚定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会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模范担当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。
(二)师德师风优良。坚持“四个相统一”,做“四有”好老师,当好学生“四个引路人”,努力做学生为学、为事、为人的示范。
(三)素质能力过硬。情怀深、思维新、视野广,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,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警务化管理工作有特色、有亮点、有创新,得到学生广泛认可。
(四)育人实效突出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、思想引导、情感疏导、学习辅导、行为教导、就业指导,教育引导学生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
(五)敢于担当作为。在助力乡村振兴、毕业生就业创业、校园安全稳定、学生心理健康等重大工作和事件推进处置中,主动作为、甘于奉献,发挥重要作用,作出突出贡献。
(六)扎根基层一线。已经注册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,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,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(2020年9月起)。2022年以来在履行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中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特别是在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,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,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。
五、评选程序
(一)组织推荐。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院系部开展推荐工作,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处。
(二)组织评选。学生处、院系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评选小组,对院系部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,经学校批准后,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人选。
(三)结果公示。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在学校公示5天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按照“谁推荐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程序和标准,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,确保推荐人选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。
(二)所有申报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,具体要求如下:
1.推荐申报表:正反打印,具体要求详见填表说明;
2.事迹材料:3000字以内,分为个人简历、工作情况、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,主标题凝练推荐人选的主要特点,副标题为“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”;
3.个人特色简介:300字以内;
4.电子版照片:证件照(1寸2.5*3.5cm,413*295像素)和生活照各1张(像素不小于1024*768),格式为JPG;
5.本人及所带班级、学生获得荣誉奖励证书扫描件等。
附件:2023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审批表
中央司法警官学院
2023年7月5日
附件
2023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审批表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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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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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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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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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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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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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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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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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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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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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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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任辅导员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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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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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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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 方式 |
手 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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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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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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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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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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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迹简介 (限300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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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简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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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本人获得 校级以上奖励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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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所带班级及学生获得校级以上 奖励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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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签名 |
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。 签 名: 年 月 日 |
学校推荐 意见 |
主管校领导签名: 学校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|
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审批意见 |
盖 章 年 月 日 |
填 表 说 明
1.“出生年月”请按照“X年X月”格式填写,如“1989年5月”;
2.“现任职务”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,如“院党委副书记”“院学工办主任”等,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“辅导员”;
3.“政治面貌”请填写“中共党员”“共青团员”或“群众”;
4.“学历”请填写最终学历,如“本科”“研究生毕业”;
5.“学位”请填写“学士”“硕士”或“博士”;
6.“职称”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,如“教授”“研究员”等,不要仅填写“初级”“中级”或“高级”;
7.“担任辅导员时间”为截止到2023年7月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时间,期间从事其他行政、教学等工作的时间不计入,填写格式为“X年X个月”;
8.“2023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”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,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,如“20级本科2个班,共78人”或“21级硕士1个班,22级本科3个班,共165人”,如为院(系)党委(总支)副书记或团委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、带学生的,请填写“负责全院学生工作”;
9.“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”请注明参加时间及培训名称,如2013年7月,参加第五十一期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;
10.“办公电话”请注明区号,如“0311-12345678”;“E-mail”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。
附件:
1、校学字〔2023〕15号——关于推荐参加“2023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.doc